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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工作人员提醒:带有QS标志的产品2018年已停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6:51:00    

薛阁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提醒:慎买带有QS标志的产品,2015年10月1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代替“QS”标。同时给予生产者最长不超过3年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新标志“SC”最大的好处是能够实现食品的追溯。

闪电新闻记者 沈熙圃 实习记者 付晓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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