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03:35:00
2025年4月10日,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鹰硬科”)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6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范畴、关联人认定、审议及表决情况、审议规定与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其中,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当关联董事回避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有相应规定,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等。此外,对于关联交易涉及的“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事项,应以发生额作为披露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特定关联交易时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履行多项职责,包括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相关人员应及时告知公司关联方情况等。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