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2 12:16:00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推荐马薇为毕节乌蒙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姚海波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佳峰在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聘任的副院长职务自动解除。
聘任职务不与行政级别挂钩,薪酬待遇等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建设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李娟
二审 李劼
三审 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