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2 15:42:00
据江苏证监局5月22日披露,盐城锋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和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在核查举报事项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不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二、基金产品部分投后管理档案材料缺失。
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江苏证监局还发现公司存在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的违规行为。
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强调,公司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并于收到该决定书30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来源:读创财经